胡不归想了想,也明白了:“将军,你的意思是,玉伽想看看马屁股上抹的是什么药粉?”
林晚荣点了点头,以月牙儿那丫头的倔劲,她一定会搞清楚能让自己的小马发颠的,到底是什么东西。想想她以堂堂突厥大可汗之尊,竟要亲自探查马屁股,说起来有几分好笑。
“原来是这么回事。”高酋胸有成竹的哈哈笑道:“林兄弟放心,我给你的那药粉,主料乃是发情的母猪奶,配料是哺乳期的羊奶牛奶,再辅以几种常见的香料花草配置而成。都是我在兴庆府购得的下等货,而且据说大多是销往草原的,胡人专门用它来给母马配种。前几次我不好意思拿出来,是因为这玩意用在人身上没多大效果,顶多就是一阵燥热,可是对牛啊马啊骡子什么的,却是百试百灵、奇效无比。本来是预备给林兄弟你审问俘虏用的,可惜没用上,嘿嘿,遗憾,也算那些胡人好运。这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,玉伽就算辨别出来了,也没多大用处。”
审问俘虏用的着这玩意儿?!那是怎么个审法?胡不归打了个冷颤,怎么听老高的话,总觉得有股子邪味呢?
原来是种马专用的,难怪这么厉害呢,林晚荣哈哈大笑,心里老大的可惜,都是纯奶制成的上好的绿色食品,咋就让畜生给糟蹋了呢。
天色渐渐的黑了,草原上懵懵懂懂昏沉沉的一片,几点幽暗的灯火自克孜尔的城头射来。胡人不会制作牛皮灯,城墙上全靠着点亮的火把照明,草原清冷凛冽的夜风吹来,火苗扑闪扑闪着,不到一会儿便熄灭了大半,城墙上昏暗一片。突厥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,也不以为怪。
一匹快马奔来,凑到胡不归耳边说了几句,老胡点点头,压低声音道:“将军,许震他们包住了马蹄,一个时辰后便可到达指定的位置。”
林晚荣点点头,望见前面进城的队伍稀稀拉拉,已经没有几个人了,他大手一挥,喝道:“克孜尔就在眼前。兄弟们,跟我走!”
近四十号人马齐齐低吼一声,拨转了马头,跟在林将军身后,信马由缰,直往克孜尔的城门奔去。
一步一步,胡人的王庭越来越近,城头巡弋的突厥人粗糙的脸颊,在阴暗的火光中都已清晰可见。回想这一个多月的生死征程,便是为了等待此刻的到来,所有人瞬间都激动起来,林晚荣紧紧抓住了马鞍,平抑了一下起伏的心境。
克孜尔的城墙,是由一块块未曾打磨过的巨大石块堆积而成,棱角突兀,起伏不平,远远望去,就像是只带壳的刺猬,手脚灵活点的,几乎可以顺着石块间的棱角,一步一步爬上城头。
建筑城堡,的确不是突厥人的特长,站在这粗糙的城墙下面,林晚荣心里发出一声慨叹。
“站住,你们是哪个部落的?!”城门前,两个突厥守卫拦住了胡不归的马匹,大声喝问。
“我们?!”胡不归哈哈大笑,用力挥舞着手中的土犀旗帜,威风凛凛道:“月氏部落!你们没听说过吗?!”
若在叼羊大赛之前,鬼才知道月氏是干什么的。可是此刻形势已完全变了,草原上最小的月氏部落赢了叼羊大赛的消息,早已传遍克孜尔内外。他们不仅打败了右王,就连美丽聪慧的金刀大可汗也被他们抢走,风头之劲,一时无双。而大可汗主动邀请该族的哑巴勇士参加王庭盛宴的消息,更是传的沸沸扬扬,人所共知。
看见胡不归手中的土犀旗帜,那是强者的象征,守卫的脸色立即变了,单手抚胸,恭敬道:“向草原最勇猛的勇士们致敬,请各位入城!”
被突厥人崇拜的滋味的确与众不同,胡不归听得心花怒放,放手一挥,大笑道:“勇士们,跟我走!”
“吼——”他身后的勇士们爆出一声惊天大吼,沿着缓缓打开的城门,齐刷刷纵马而去。手中的弯刀同时划出一道银色光亮,仿佛突然降临的闪电,明亮耀眼,冷厉无双。突厥守卫看的心寒不止,果然不愧为草原最厉害的勇士,那气势比起右王部族都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才刚刚踏入城门,便听见阵阵的欢呼扑面而来,抬头望去,前面宽广的大街上密密麻麻,到处都是高举的火把,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。前期入城的勇士们,面罩还没揭下就已被团团围住,突厥人提着马奶子酒,在街上点起篝火,围绕着他们载歌载舞,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突厥人,统统都加入进来,四处欢声笑语、歌声飞扬。
城墙上值守的突厥士兵,也兴高采烈的转过身来,跟随着人群一起唱和,那松松垮垮的模样,哪像是驻守京畿的近卫军?话又说回来,胡人本就不是以纪律见长,凶猛彪悍、战力强劲才是他们的可怕之处。
街道两旁,人们团团挤在一起,争相围观、欢乐歌舞,真个像过节一般热闹。
初次见识这样的场景,吃惊自不用提,林晚荣对胡不归打了个眼色,又朝身后的城楼呶呶嘴,老胡心领神会的一挥手,他身后的三十余名兄弟连带着高酋,便三三两两的没入了人群中。唯留下十余人继续跟随。
胡人王庭的构造,比想像中还要简单直接,脚下的石头垒砌的长街,能并排行走六匹突厥大马,这就是克孜尔唯一像样的街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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