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……金子?”从光泽来看,的确像是金子,但不是纯金,表面粗糙含有不少杂质。
谭铃音点了点头,“确切地说,这是金矿。这颗矿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。”
“天目山不是闹鬼吗?”
从两三年前,天目山便时常有命案发生,官府破不了案,只好暂时封山。自此之后天目山上人迹断绝,少有人去。
“什么闹鬼,不过是装神弄鬼掩人耳目罢了,”谭铃音嗤笑,“想要私采金矿,自然不能使闲杂人等接近。”
小庄惊道,“你是说有人私采金矿?这可是重罪,搞不好会杀头的!”金矿一旦被发现,将由户部派人来开采冶炼,连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。
小方不以为意,“那又怎样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。”
“也对,可到底是谁有本事和胆量私采金矿?”
“不管是谁,都和官府脱不开干系。”谭铃音答道。
命案查不出,还借此机会封山,若说官府不知情,傻子也不会信。而且,本县前任县令不久前因贪赃枉法被弹劾,已经抓了起来。这样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,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。
为什么死?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。
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,“按照你的说法,县太爷搀和私采金矿,可这关我们什么事?”
“笨!”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,“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,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,抄出来的都是白银,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。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,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?所以答案只有一个——”
“他把金子藏起来了?”小庄抢答道。
“聪明!”
小方提出质疑,“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?”
“第一,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,必然会留下痕迹,容易被查;第二,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,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,块头大上将近一倍……你说,若是想藏富,到底黄金好藏还是白银好藏?”
“黄金。”
“对头,”谭铃音打了个响指,总结道,“总之那死掉的县令把黄金藏起来,这些黄金抄家时未被找到,现在,我们的机会来了。”她说完,兴奋地他们。
“不愧是写小说的,铃音姐编故事的本领就是高强啊!”小庄叹服道。
小方也是这个意思。
谭铃音摇头感叹,“‘夏虫不可语冰。’”
总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进县衙了,就是不知道新县令什么时候到,会是个什么路数。
两个伙计劝不住,只好搬出老板来,“铃音姐,这件事你与老板商量了吗?”这间书店的老板是谭铃音的弟弟,只比她小一岁。
谭铃音刚要答话,门外恰好走进来一个人。身材颀长,一身半旧的青色道袍,头上未着冠,只戴着一块同色的方巾。打扮虽不显眼,长相却十分夺目,面如朗月,眉目清俊,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温和的浅笑。
说曹操曹操到,此人正是书店老板、谭铃音的弟弟,谭清辰。
谭清辰自小有哑疾,不能发声。见过他的人无不为此惋惜,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。
谭铃音看到谭清辰,便把这件事拿出来现商量了。
谭清辰听罢,皱眉摇了摇头,提笔在纸上写道:水深,勿去。
“放心,我有分寸。”
谭清辰知道自己这姐姐的犟脾气,也就不再劝,只叮嘱她形势不妙时立刻撤退。
谭铃音拍着胸脯点了头。
***
客栈里,唐天远盯着面前摊开的一份锦帛,发呆。锦帛上写满了小楷,左下角盖着一方朱印:命德之宝。这是皇帝二十四宝玺之一。
没错,摊在他面前的正是一份密旨。
那日他从古堂书舍回来,便遇到大内太监总管盛公公前来传旨。唐天远很是诧异,他到铜陵县的第二天,盛公公就到了,两人显见是前后脚,也不知皇上有什么急事。
等看明白圣旨,唐天远觉得自己似乎不小心误闯入一个深坑。
密旨里把事情解释得很清楚:据初步调查,皇上他老人家怀疑铜陵县有人盗采黄金,保守估计有十万两。正好唐天远在铜陵县,所以就让他先当着县令,仔细调查此事。同时,为防唐天远无法施展手脚,皇上密授他钦差大臣之职,必要时刻代天巡狩,总领南直隶省一切事务。另外友情提示,此案与铜陵县前县令关系莫大。
不用动脑子都能想出这一点,唐天远默默地想,这算哪门子提示。
十万两足赤黄金相当于百万两白银,这数额太过巨大,大到让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。唐天远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另外一个可能:皇上他想钱想疯了……
他摇摇头,把密旨仔细收好,又打开桌上一个包袱。包袱里有钦差的紫花大印,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。皇上是个心思缜密的人,考虑到唐天远的名气太大,身份比较特殊,若是用真名实姓,也太过招摇,因此给他伪造了一个身份。唐阁老是吏部的总瓢把子,伪造官员档案十分方便。于是唐天远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挂在吏部、等待调遣的普通进士。进士每一科都会取好几百,没有人能够一个一个地排查,甚好甚好。
唐天远把引函拆开,一眼看到他的新名字,顿感蛋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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