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冲的凉州郡在血与火之间慢慢成长,慢慢统一,曹冲的势力版图,也越来越大。
这不是曹老板赐予曹冲的东西,这是曹冲实打实的势力,是曹冲一手扶植起来的,他们不听从汉庭的命令,也不听从邺城的命令,他们只听从曹冲的命令。
凉州,确实是一个苦寒之地,但却也是一个法外之地。
战乱虽然危险,但是却充满着机遇,充满着强大的机遇。
强大的人把握着强大的机遇,从而获得更多的东西,而弱小懦弱的人则是白白的看着机遇从他眼前飘过。
曹冲自然不是懦弱的人,他借着来凉州这个危险苦寒之地的机会,默默的壮大自己,不管是用什么方式。
在曹冲来凉州之前,曹丕的幕僚们一心想着曹冲死。
在他们看来,曹冲这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,丢在满是羌人羌胡异族人的凉州,最后肯定连骨头都被吃完了。
但是曹冲并没有死,他不仅安好,而且还活得好好的。
并且拥有雄兵数万,让百万凉州人臣服。
曹冲的能力第一次,也是最深刻的一次,让远在幽州的兄长,曹丕心中感到了危险。
那是一种如芒在背的危险感。
在此之前,曹丕认为曹冲能够在邺城,在许都一步步赢过他,那不是因为曹冲的能力,那是因为曹操对自己这个弟弟的偏爱。
若是没有曹老板的偏爱,曹冲根本不是他的对手,别说不是他的对手了,他曹冲能不能成为洛阳侯都是一件未知数。
但是,在幽州待了接近两个月,曹丕明白了很多。
自己的这个弟弟,能够赢过自己,靠的不仅仅是父亲对他的偏爱,更多的,是他自己的能力。
幽州的情况比凉州的情况好多了,比隔壁并州的情况更是好太多太多了,幽州境内,除了公孙世家外,没有其他强大的敌人,譬如什么异族人,都是蛰伏在公孙世家的淫威之下的。
公孙世家几代人,早就将幽州境内的异族人打服了,打怕了。
曹丕到达幽州,只需要将公孙世家扳倒就行了。
做掉个扎根在幽州好几代也是最强大,最野蛮,也最不畏死的世家当然不容易,但是也没那么艰难。
现在这个公孙家族巨舟的掌舵者,只是一个草包罢了。
换做是公孙康,自己或许会碍手碍脚,但是一个公孙恭,显然不是他的对手。
事实上,在连番的交手中,除了冬季让邺城的士卒有些不适应,让曹丕有些举步维艰之外,到了春天,曹丕就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了。
从中山国,打到范阳郡,从范阳郡再打到代郡,再从代郡打到上谷郡,再由上谷郡穿过了绵绵不绝的高山,最终到达渔阳郡。
再下,便是余水,余水再下,则是旧燕国,过了旧燕国,便是蓟县了。
所谓的蓟县,便是后世的首都,明清之都城。
幽州的治所,便是蓟县,而作为幽州之主,公孙家族自然就在蓟县之中。
不过,接下来的余水可不是这么好度过的。
曹丕看着河那边密密麻麻的士卒,知道公孙恭也是下了狠招了。
曹丕知道,若是他不能从这余水中突破下去,击溃这成倍与自己的敌人,他便不可能到达蓟县,无法到达蓟县,自然无法宣布对幽州的统治,自然无法让公孙家族俯首称臣。
现在曹丕首要的敌人,便是河对岸的军队。
密密麻麻的军队,如同蝗虫一般,那厚重的黑甲,又仿佛与天边的黑云合二为一一般,让天与地都混为一谈了。
在面前的这些军队之中,有公孙家族的族兵,但也有一半,是由异族人组成的。
公孙家族自己拉不出一支十万人的军队。
但是借助那些异族人,公孙家族却是可以轻而易举做到这一点。
譬如在辽东一角的高句丽,早就对公孙家族称臣了,这十万人中,有一万人是高句丽的军队。
再譬如北方的东部鲜卑,常年被公孙家族慑服,如今在这十万人中,有三万人都是东部鲜卑的军队。
至于其他的六万,则是公孙家砸锅卖铁凑出来的。
曹丕看着自己身后不足五万人的部队,一时间头都有些痛了。
原本曹丕带到凉州的兵便只有两万,其中曹仁多给了他五千,便是两万五千,再加上他劝降的公孙家士卒,才有了现在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五万人。
五万进攻十万,还想要打赢这场仗。
别说是士卒了,就算是曹丕本人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。
但是,既然自己的那个弟弟能够以一万余人对付数十倍于自己的敌人,没理由自己对付不了只是自己两倍的敌人。
这场仗,是注定只能赢,不能输的战斗!
想到这里,曹丕心中响起了战歌,整个人也斗志昂扬起来了。
不管余水那边有什么东西,十万人还是二十万人,我都要踏过去!
胜利,永远属于我曹家,属于我曹丕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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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于战火纷飞的凉州幽州,平和的邺城,充满着春天的生机。
春雨霏霏,雨雾弥漫,千万条银丝,荡漾在半空中,恰似穿成的珠帘,如烟如云地笼罩着一切。活泼燕子在雨中穿来穿去,想用那剪刀似的尾巴剪断雨帘。
绵绵春雨,洒落在柳叶的叶子上,沙沙沙,像少女轻轻的抚弄琴弦,又向蚕宝宝在吞食桑叶;潇潇春雨,小雨珠飘落在早春的花瓣上,滚动着,犹如千万颗闪烁着五颜六色光彩的珍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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