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马能治军,下马能治民,在后世是专门用来夸赞那些文武双全,百年难得一出的大贤;
但在这个时代,确实绝大多数掌权者的常态,以及每一个有抱负者的追求。
只不过,刘舍说的也不算全无道理。
文人,至少是那些目前还自诩为‘文士’,想要通过考举来踏入宦海的人,大都还是没有太多人生经历,只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学素养,甚至都未必有稳定价值观、世界观的年轻人,愣头青。
而这样一个群体,想要让这样一个群体为国家出力,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刘胜,自然需要尽量的照顾到这个群体的情绪。
正如后世新时代的年轻人们所常说的那样:我寒窗苦读十几年,可以赚不到大钱,可以做不成大官、成不了大富豪,但我至少需要时代的尊重。
“丞相所言有理。”
“只是考举之事,并非是像国朝大策那样,只需要给个大致方向,就能将剩下的事交给下面的郡县地方官吏去办的。”
“关于考举,一切事都需要考虑的十分具体、详尽。”
“尤其是在有过一次考举之后,就更要查漏补缺,以免上次考举时出现的问题,会在下一次考举再次发生。”
有了这句话,刘胜便算是向在场众人表明了心迹:考举,并非是刘胜心血来潮,而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,方推出的大政。
而且这个大政,必然会在肉眼可见的将来,细水长流的成为汉家取材纳士的重要手段——哪怕不是唯一手段,也必定会是主要手段。
而在刘胜这样的表态之后,其余几位重臣,也开始以各自的权责为出发点,向刘胜描述起了自己对考举的看法。
“在过去,我汉家取士,仍是以察举为主、赀举为辅。”
“只是察举对被举荐人的要求太高——要求被举荐人在至少周遭五郡享有盛名,并得到二千石及以上官员的保举。”
“且不论这有多么难做到、做到的人有多么稀少,单就是二千石保举这一桩,就让国朝取士一事难上加难······”
相较于刘舍过于宏观的一句‘我们要谨小慎微,多照顾读书人的情绪’,田叔提出的问题无疑就具体的多。
察举,说白了,就是举荐制。
而且不同于后世人印象中的:某位重臣去找皇帝聊天,随口提起一句‘某某某还行,我瞧着可以培养一下’,皇帝就任命此人所不同——察举制在如今的汉室,是非常健全的制度。
就如田叔方才所言:察举的第一步,是受举荐者的名声。
理论上的‘贤名传遍周遭五郡’,实际上,也至少是受举荐者家乡所在的郡,以及大部分与该郡接壤的周边郡县。
这一点,就不知道要刷掉多少人。
——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人,还没有点亮‘养望’的科技树!
如果没有机缘巧合,让这个本身就有大才能的人名扬天下,那就只能一直等;
直到时间的积累,让某个满头华发的老人‘享誉郡国’,这才算是走完了察举的第一步,或者说是先决条件:名声。
而后,就是察举至关重要的一环:举荐人。
根据汉室如今仍在实行的察举制度,除了受举荐者需要满足‘享誉郡国’的条件之外,还要举荐者满足‘官职二千石及以上’的硬性要求。
在地方郡县,二千石,基本就等同于和郡守画等好了。
可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:当一地郡守举荐了某一位享誉郡国的名士之后,这个名士在官场上的所作所为,都是要和举荐此人的地方郡守直接相关的的。
而且不是双向相关,是单项负面相关。
即:这个受举荐者做的所有好事、取得的所有成绩,都和举荐者毫无关系——如果不算‘识人之明’的虚名的话。
可反过来,这个受举荐者所犯下的所有过错,却都需要举荐者负有连带责任,甚至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的主要责任!
与此同时,一个‘识人不明’的帽子扣过来,可就不是不痛不痒的虚名,而是事关乌纱帽的政治污点了。
这样一来,察举制自有汉以来实行了六十多年,却总共都没能为汉家带来六十位官员,也就是可以预见得了。
——没必要啊~
我一个好好地地方郡国两千石,如果有抱负,我好好干还能往上升一升,入朝说不定就是九卿;
便是没抱负,我也完全可以在任上混吃等死,只需要保证治下安稳,临了解释一句‘无为而治’,便能以光禄大夫之类的职务退休。
我何必呢?
我何必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‘名士’搭上整个政治前途,乃至于搭上整个家族的未来,去搏一个毫无意义的‘慧眼识人’的名声呢?
何必去赌一个我除了名字什么都不知道的所谓‘名士’,会为我这个伯乐带来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声,而非家破人亡的大祸呢?
“察举制的问题,是受举荐者很难满足条件,而举荐者又大都不敢保举。”
“但优点也是很明显的:只要受到了举荐,那就起码是能治理一县的人才。”
“——毕竟保举官员,对地方郡县长吏而言,是一件有很大风险,却又没什么回报的事。”
“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,郡县不会轻易举荐一个在任何一方面可能有缺陷的人。”
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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