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最离谱的是,因为摇滚音量过大,听见枪声的人并不多。
哪怕声场设计尽可能分散到整个橄榄球场,小小的舞台周围依旧是堆放音响最多的中心区。
那些挤在舞台周遭女性为主的歌迷,脑瓜子都被音浪震得嗡嗡的。
可能因此也格外上头。
连戴着耳返的荆小强都因为自己在放声歌唱,整个头部器官骨骼都处在震动中,也没听见这手枪枪响。
就差不多等于放个鞭炮而已……
甚至连这发对着他开枪的子弹飞来都没察觉!
但能看见。
特意营造的这种北美赛事灯光氛围,不是那种唯我独尊的巨星光芒,散布在舞台的照明,保证周围大半个赛场都能看见点动向。
原本的意图是为了接地气的同时,能随时看到内场观众的反应,乐队可以做出些互动。
结果现在荆小强就忽然看见起码三四十米外的一堆观众人群,如花瓣盛开的齐刷刷朝着周围散落,惊慌失措的闪躲模样,他第一反应都能卧槽,有人开枪!
花旗人民苦啊,从小就生活在到处有枪的环境里。
更是从小接受各种遇见开枪事件的训练,哪像国内听见警匪交锋,还一个个还拼命往前凑,生怕流弹打不中自己,生怕错过看热闹的机会。
全花旗人民都能训练有素的第一时间闪躲,一个个洋妞儿迅速抱头趴下的动作,熟练得让人心疼!
荆小强自己也差点趴下了。
但立刻看见那边人群里,有好几个观众二话不说从腰间掏出手枪指向中心的男人!
舞台下穿着统一黑色安保服的小黑哥们,也有好几个立刻拔出手枪来,哄的一下就围上去了!
最关键是那个被突然散开人群亮出来的枪手,一手拿着一次性大酒杯,一手举着把手枪,立刻愣住高举投降!
所以说禁神马枪呢,只要人人都有枪,那不法枪手反而没法兴风作浪。
誓死扞卫花旗人民拥枪的权利!
看台上的观众就跟看奥运会开幕式的那种群体表演似的,和荆小强几乎同样的反应,第一时间差点条件反射趴下,但看到是手枪,就满心的法克谢特!
打扰老子的开心派对时光了!
大家都熟啊,手枪嘛,十米之内能探讨精度,二十米开外就全凭运气,五十米之后杀伤力锐减,一两百米毫无危险!
所以那家伙对着舞台上的荆小强开枪,要命中的难度比奥运会还大。
见多识广的西海岸人民一点都不慌,甚至更多是气愤。
因为出了这种事情,往往演唱会就会腰斩……
歌星最怕这种事情了,面对数千数万人,天晓得谁会对他开枪?
要知道摇滚史上最着名的歌星,约翰列侬就是在薪乡被自己的狂热歌迷给街头开枪打死的。
所以受到惊吓的歌星们往往立刻就会退场。
听得开开心心的,怎么出这等幺蛾子事!
所以那几个不知道是警察身份,还是习惯随身带枪的彪悍观众,摁住这个明显喝多了的枪手,发现他拿着塑料酒杯的手指间还挟着一支大嘛烟,你这是抽多了出现幻觉吗?
暴躁的一顿打!
荆小强的心情就更笃定,话说二三十年后的花旗枪战,比这会儿凶险多了。
他居然还能语调不乱的坚持唱完,然后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黑仔他们挥手示意下,自己对麦克风:“我不知道那边是为什么要挥舞手枪,但在摇滚的世界里,多点和平跟爱,这首《My Victory》献给大家……”
蹲挤在台阶口的大小姑娘们很有点摸不着头脑:“什么?他说什么?”
对身处乐队音响中心区的她们,最多就像听见油锅炸了下噼啪,根本难以分辨什么枪声,主要是没那么敏感。
反倒是薪乡市民波特曼隐约:“好像是枪声,他说刚才那边有人挥动手枪……欧买噶,他真伟大……”
说着就双手抱拳在胸间,虔诚的开始祈祷!
她是犹太裔。
没错,这首《My Victory》颇具神棍气质:
“……你为了伪善的人间,甚至为我而来
你背负罪恶与羞辱,承受世人犯的错
我过错的重担都与你同钉在你双手上……
哦,你的爱为我流血
哦,你的鲜血化作深红的溪流
哦,你的死击败了阴间……”
这时候的他,没有之前的烧浪贱舞姿,就是展开双臂,对着全场仿佛在布道……
很明显这描写的就是那个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。
黑仔他们都愣住了。
这首歌一两年前荆小强曾经在平京卡丹餐厅弹唱过,跟一堆现在的经典名曲一起镇住了大学生,也镇住了滚圈的老江湖们。
后来在荆棘吧也唱,右岸、焦盆也都唱过,曲谱大家都熟,但荆小强从未特别渲染过。
这一刻,还是那首歌,还是那个人,但唱腔浩瀚而悠长!
一直展开双臂的男人,站在台前,竟然有种圣洁的史诗感。
这是彻彻底底的欧美文化,人家的传统信仰,整个东方其实是在捏着鼻子跟着人家屁股后面想靠拢。
可在欧美国家眼里,这是现代文明和走向文明的差距,内心都是倨傲而冷漠的。
在他们眼里,哪有什么几千年的文明古国,只有盎格鲁撒克逊人从工业革命以来塑造的才叫文明。
无数亚洲古国也拼命的在推翻自己那套文化,舔得要命。
现在荆小强就像是他们当中的佼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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