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趴下,都趴下!”
哈伦·博格拉原本想迎击来敌,可对方专挑火光方向射击,让天地陷入漆黑的死寂,便如瞎子一样,哪敢贸然进击。
早在示警的同时,哈伦·博格拉就已翻身下马隐蔽在战马的后面。尽管如此,右肩上还是中了一箭,至于他的战马已经毙命当场,中了十数箭矢。
哈伦·博格拉剧烈地喘息着,剧痛和紧张令他汗如雨下,想来对方也听到了呼喊,箭矢的倾泻方向除了火光就是他发声的方向。
折断了箭尾,一面弯着身子,努力望向前方,期盼着未习惯夜色的眼睛,尽快适应,便于作出正确的指示。
马蹄的响声此起彼伏,那是敌骑来回奔袭的声音,马蹄包裹了东西,声音沉闷并不大,围绕着他们不紧不慢地骑马跑着,并没有接近的意思。
“莫非敌人人数不多?这才没有杀过来?”
哈伦·博格拉心里暗思,却也生出了反击的念头。
忽然一枚拳头大小的东西从半空中飞了过来,划过一条弧线,狠狠地砸在附近炸裂开。
哈伦·博格拉心头一阵疑惑,这种攻击法再熟悉不过,是他们草原上惯用的打猎玩意儿,叫皮弹子,一般用牛皮编成,可以投得极远。威力极大,但只要命中目标,轻则筋断骨折,重则毙命当场。
只是对方投掷的不是石子,是碎裂的瓦罐?
而且这玩意早就不用于狩猎军事了,最早时候流行是因为生产力不足,现在草原民族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,生产力也有十足的进步,至少箭矢什么的是不缺的。
皮弹子大多沦为小孩子练习臂力的玩具……
他们都不缺的玩意,富饶的东方会缺?
但很快一股刺鼻的味道在周边弥漫,汗毛直竖。
喀喇汗国紧挨着中东,对于石油这玩意自然再熟悉不过了,正想开口警示。
烈焰轰然炸开,冲霄而起,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烧红了半边天。火势奔马般扩散开去,将黑夜驱散。
哈伦·博格拉见烈火向自己涌来,哪敢逗留片刻,抢了匹无主之马便向右边逃去,回望一眼:离火势远的同胞四散奔走,那些由于拥挤、迟缓或受箭伤,而未能逃脱的可怜虫已经化作一团团的火球,发出刺耳的哀嚎,在炽热明亮的红光中疯狂地舞动,直到生命彻底被火焰所吞噬,去见他们独一无二的真主。
跑!
哈伦·博格拉心胆俱裂,不敢做任何抵抗,只想着离开此地。
“副帅!追不追!”一个年轻的魁梧小将凑到了耶律休哥的近处,正是耶律休哥的大儿子耶律高八,他有些迷茫,兵法云穷寇莫追,但贼人如此溃败,若是不追,岂不可惜了?
耶律休哥毫不犹豫的道:“追……”想了想,多加了一句:“战场上不能只看当前,要谋全局。敌人聚兵怛罗斯,兵力已是我军两倍有余,占据绝对优势。他们必会选择一处容纳大军布阵的战场,怛罗斯附近是最好的战场。可见附近并无敌援兵,可以放心追击。”
他不想耽误时间,说得极快。
耶律高八似懂非懂,但追击的命令却听明白了,高呼:“末将这就去了。”
耶律休哥抿了抿嘴,又坦然一笑,儿孙自有儿孙福,高八或许不及折御卿那般天赋过人,却也勇猛忠厚。固然比不上自己,可为陛下当一马前卒绰绰有余。
耶律休哥回到喀什噶尔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日晌午了。
李处耘已经稳定了喀什噶尔内的局势,就等耶律休哥的消息。
“李帅!哈伦·博格拉已被诛服,对方溃散之兵,十不存一。”
耶律休哥汇报着战果。
李处耘并不意外,耶律休哥对骑兵的运用炉火纯青,追杀溃败之敌,那是手拿把掐。
这方面已经让石头砸死的赵匡义最有发言权。
李处耘道:“杀得好,也算给本帅出了口恶气。这混蛋玩意撤退之前将城里的粮草都付之一炬,什么也没有给我们留下。”
耶律休哥看了一眼怛罗斯的方向,道:“这是铁了心的要跟我们在怛罗斯一战!想要复刻昔年的战果?”
李处耘道:“求之不得!”他又问:“此番夜袭追击,将士表现怎么样?”
耶律休哥知他说的意思,葱岭高原虽然不比吐蕃的高原,却也位于一定的海拔之上,是有高原反应的。
高原反应这一词语罗幼度早在战前提出来的。
这也不是什么秘密,昔年唐朝、吐蕃僵持百年,早意识到水土问题,只是不知原理而已。
李处耘一直在碎叶城猫冬,除了避寒以外,更多的是让兵卒适应这里的气候。
进攻喀什噶尔的这些日子,李处耘已经收集步卒的身体情况,现在想要了解骑兵会不会有什么反应。
细节决定胜败,李处耘作为三军大帅,见微知着。
耶律休哥道:“短期作战的能力完全恢复,不过体力消耗还是有些快的,只能维持八成水准,应该与兵士自身无关,而是环境缘故。”
李处耘认同耶律休哥的说法,即便是他自己,晨练的时候也感觉到体力不如以往。
“八成?足够了!”
李处耘道:“传令下去,向怛罗斯进兵。”
便在大虞朝着怛罗斯进发的时候,怛罗斯上下人潮涌动,这座历史名城充斥了大量的人口。
金发碧眼的维萨姆便是其中之一,作为一个日耳曼人,维萨姆天生体格魁梧壮硕,满脸的横肉凶煞,让人望而生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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